怎么买保险最划算
2024-08-13
作者:星空体育平台app

  市场上那么多种保险产品,是不是买得越多就越好?保险专家这样认为,保险并非是越多越好,有的险种重复投保可能得不到重复补偿,从而造成金钱的浪费,并不划算。

  对于财产来说,都有一个预估价值,比如家财险里面,先会对房屋和房屋里的基本财产有个预估的价值;又比如在车险里,最基本的定价也是按照车辆的购买价格、实际使用状况、零配件价格等因素来参考。

  由于财产类保险的本质核心是对产生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而不是通过赔偿获得收益,所以若发生了事故,首先要在核保环节核准具体的损失有多少。打个比方,如果购买了100万元保额的家财险,家里雨水浸湿后墙壁发霉,修理一共花了5000元,那么保险的赔付也就只有5000元。而车险也是如此,当发生意外事故后需要理赔,即使第三者险购买了50万元的保额,但如果赔付时只需要支付5万元,则只能赔付5万元。第三者责任险:可以重复投保

  按照交强险的规定,一辆车只能买一份,但商业车险则可以投保两家保险公司。比如,车主第三者责任险在A公司投保20万元,在B公司投保30万元,则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就有50万元。在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损失后,虽然不会赔双份,但是车主能要求两个公司依据保费比例进行赔偿。同样是赔付5万元,但能要求A公司赔2万元,B公司赔3万元。

  当然,在现实中,此现状很少会出现。为了购买和理赔方便,大部分车主一般交强险和商业险都在同一家公司一次买完。

  费用型医疗保险是按实际医疗费的支出理赔,遵循保险的补偿原则,如果被保险人的医疗费已经在一个地方,比如社保、或是单位报销、或者其他的保险公司获得补偿之后,就不能再从保险公司获得超出实际支出的超额补偿,保险公司只补足实际医疗费的差额。

  金融界保险专业的人建议,如果在某一家商业保险公司购买了费用型医疗保险,就不要再重复购买类似的保险,而可以适当考虑补贴型医疗保险。补贴型险种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保险公司依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如果在多家公司投保,就能从多家公司得到理赔金。

  事实上,所谓的“多买一份保险,就多一份保障”,主要指的是与人身相关的各种产品,比如意外险、寿险以及重疾险。这些保险产品买得越多,是赔得越多,不受公司的影响,也不存在重复投保的问题。在某一种意义上,还有一种“残忍的致富”,就是指这些以生命和重疾为代价换来的赔付,来延续对家庭和亲人的关爱和责任。

  莫先生的工作是一个企业的驻海外某国代表,每年除了假期,大多数都在非洲某国做工程。每年公司在他身上花的保险费高达数万元,不仅有全面的交通意外险和人身意外险各100万元,还有各种高端医疗。不过他每年休完假重新出发时,还另外在一家保险公司自己掏钱购买了一份综合意外险,额度为100万元。若发生了意外,只要符合理赔条件,这三份意外险全部都可以赔付。

  所以,对于意外险来说,只要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或者身故,对应的赔偿金或身故金都是可以叠加的。像莫先生的案例,譬如说因为交通意外导致的残疾或者身故,累计起来三份保险都是100%赔付,一共300万元。如果莫先生因为交通事故意外或其他意外而出险理赔,也可以获赔200万元。

  但这并不代表人身意外险就可以无限地购买。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一般保险公司会规定购买限定数额。比如有的保险公司规定意外险只能一次性购买3份,有的则规定航意险最多只能购买10份,最高保额不超过200万元。超出了这一范围,也有一定的可能被拒保拒赔。

  与大病相关的,就是重疾类保险产品,若发生合同里所规定的疾病,则一定要进行理赔。这些理赔只与有没有被确诊有关,和治疗状态和治疗花费无关。比如近来很多保险公司推的防癌险,只要被确诊是得了恶性肿瘤,均能够直接进行赔付。而有些恶性肿瘤也属于重疾范围,因此如果同时也购买了重疾险,则可以同时获得赔付。

  举个例子,王先生在A公司购买了一份30万元的重疾险,之后又在B公司购买了一份10万元的防癌险,同时还在C公司买了一份50万元的终身寿险。若干年后,王先生在体检中被查出了恶性肿瘤,此种恶性肿瘤也在其购买的重疾险范围以内,无论是不是已经开始治疗,A公司和B公司都一定要马上向其赔付,赔付总额一共为40万元的费用。如果在病发初期,只花费了20万元就将病情控制住了,则剩下的20万元也无需向保险公司返还。如果无法控制,若干年后如王先生经过治疗不幸离世,则C公司最后还需要赔付50万元的费用。

  既然重大疾病主要是恶性肿瘤,那么买防癌险是不是能够替代?各险企对于重疾病种均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为基础,包含6种必保,19种可选,共计25个种类。除此之外,各险企会自行增加一些病种,一般都达到30种以上。而防癌险,是专对于肿瘤疾病的险种。从保障范围看,确实比重疾险要窄。

  一般来说,重疾险因为提供的保障范围高,自然保费也相对高;而防癌险作为只针对肿瘤的险种,具有保费相对便宜的特征。比如,按照某一家保险公司的收费标准来说,如果一位30岁的男士,购买一份保额10万元的重大疾病险,缴费期为10年,保至70岁,那么这位男士每年需要缴纳5450元的保费。同样的情况,如果该男士选择购买一份保额10万元的防癌险,缴费期为10年,保至70岁,每年只需要缴纳2420元。

  相对于重疾险,防癌险的确保障范围有限,但任何一个产品都有其存在的价值与意义。防癌险针对下列人群的意义更明显:1.家庭属于低收入人群;2.经常接触化工原材料等致癌物品的人员;3.有癌症家族史的人员;4.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5.已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但希望提高癌症保障的人群。

  值得一提的是,以上所有赔付,包括意外险都与医保不冲突,相当于医保上再“叠加”,医保无论可以支付多少,这些赔偿都严格按照合同给付,也无须发票进行报销,并且是一次性赔付到位。一旦赔付发生,整个合同也随之结束。

  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按以下限额执行:

  (二)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允许超出人民币50万元。

  保险公司在推销自己的重疾险时,喜欢拿保障的疾病数量说事,市场上有些产品多达80种。比如某保险能够保障的疾病种类是42种,“其中第1种至25种重大疾病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规定的(基础)病种,第26种至42种重大疾病为规定范围之外的疾病。”据了解,规定内的疾病包含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规定外的则含终末期肺病、轻微脑中风后遗症等。

  “从公司发布的理赔数据分析来看,占重疾理赔最多的是恶性肿瘤,其次心血管类。”一位寿险的人说,保协规定的25种基本病种覆盖了常见的重疾,至于要不要增加另外病种,视个人情况而定。

  此外,消费者还必须了解到免体检上限是怎么回事。免体检上限是各家公司依据自己的风险承担接受的能力制定的风险容忍度,与年龄有关。比方A公司规定你买60万元重疾险不用体检,但是B公司可能50万元就要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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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资产配置荒和低利率时代,全球流动性泛滥,大佬们可以轻易获得流动性,无论是银行理财资金、保险理财、信托通道还是券商资管,资金容易找,好的投资项目却不好找。 一场股灾让中国最优质上市公司形成了一个被低估的洼地,蓝筹公司股息率很高,不但可以获得分红收益,还能够最终靠举牌控制一些股权分散的龙头公司。中小保险公司一手握着源源不断的流动性,一手举牌优质龙头公司,迅速扩大。

  刘女士也遭遇了车险搭意外险的情况。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在联系续保时,给她详细讲解了保险内容与报价,刘女士表示认可。通话结束时,销售人员又说,公司还有一个优惠,只要多加200元就能增加一个50万元的意外险。刘女士觉得很奇怪,车险公司怎么会卖意外险?在她的追问下,销售人员才说,这是另一家寿险公司的意外险,两个公司合作做推广,产品很优惠。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有关老年人保障的话题非常关注。为应对日益提高的养老、医疗等需求,作为风险管理的保险服务业开始崭露头角。近日,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老年人的专属意外险有望在全国推广。未来,60岁以上老年人居家生活和外出旅游,哪怕是跳广场舞时发生意外,均可获得保险赔偿。

  根据有关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北京市老年意外伤害保险共计承保44.2万人,承保保费860余万元,其中105万元为市财政统保资金支出。在此期间,共受理老年人意外险理赔案件2628件,累计理赔金额已超过660万元。需要我们来关注的是,项目推广至今,包括宣传、销售、理赔在内未出现一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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