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保险公司打交道的不少车主都有感触:车险保费交纳弹性真大。其实,车险价格混乱只是外在表现,保险条款背后的问题才是症结所在。保险合同中大量专业术语及拗口的描述,使本就处于弱势的投保人已经云里雾里,加上部分条款叙述模棱两可、关键设置并不透明,更容易使投保人不知不觉跌入陷阱。
投保车险本不存在所谓“全险”,它只是业务员为吸引客户而“发明”的一个似是而非的概念。人们通常所说的“全险”,实际上也只包括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几个险种。
即便是投保了上述主险、附加险,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车主依然得自己买单。而方先生刚好碰上了这种特定情况。据一位多年从事保险理赔业务的人员介绍,和方先生类似的情况还有发生事故时只有单个部件损坏,例如只破碎了一盏前灯或者尾灯,碰撞发生后只有轮胎破损等,另外,只要是人为问题导致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都处于可赔可不赔的境地。
对大多数的车主而言,买车原本是件令人兴奋的事,不过,四个轱辘在马路上穿来穿去,难免“伤筋动骨”,爱车受了伤,找保险公司理赔本应理所当然,不过这却让大多数车主犯难。保险公司一资深人士分析,造成保险公司与消费者沟通脱节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复杂和消费的人投保时粗心大意,忽略了一些注意事项。
一位从事保险行业十年之久的资深人士为车主揭示了“保险公司对你说不”的十几种状况。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不赔。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此外,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
遵循了大部分财产保险都不保地震责任的惯例,在覆盖了大多数自然灾害之后,车险条款中也剔除了地震。一直以来,保险公司对地震险业务向来小心翼翼。由于缺少数据和经验,保险监管部门也不鼓励保险公司承保。
保险公司缺乏针对精神伤害的定损标准。大部分保险条款会有类似的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修理厂有责任谨慎保管维修车辆。
这一条款是在去年夏天的暴雨过后浮出水面的。保险公司认为,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又强行打火才造成损失破坏。损失是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
在废除原来的统一条款,实行个性化新条款后,各家保险公司无一例外地将这一条加入免赔条款,且也没有像“玻璃单独破碎”一样设立相应的附加险。
更加“雪上加霜”的是,人保和平安的条款中还规定,车轮单独损坏还包括轮毂的损失,而太平洋、华泰和大地等保险公司的条款则尚未出现此类字眼。
当然,由于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别的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依然负责赔偿。
如果车辆在外地出险,你也要先定损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没有办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如果你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且责任在对方,不能因为嫌麻烦或行好心而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等被盗,车主只能自认倒霉。如果同样的情形发生在国外,能够最终靠投保零件、配件被窃损失附加条款得到赔偿。
如果因为你开车拖带一辆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上路,与其他车辆相撞并负全责,保险公司不会对此作任何赔偿。拖车时,你的风险比投保时提高许多。
最后,这位人士也提醒广大有车一族:买保险的时候要把条款看清楚,记住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平时有不明白的问题能咨询,遇到事故也可以马上报案。把保险卡放在车上容易取放的地方,遇到事故可以直接报出保单号等信息,方便保险公司确认,也方便自己的事故尽快进入理赔程序。
投保车险要注意要自己的车辆必须有合法的行驶证件及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保险单无效。投保人要将车险现状及所属权益如实告之保险公司。在办理完毕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应立即核对保险单上列明的项目例如车牌号,发动机号,如有错漏应立即提出并更正,以免理赔时出现纠纷。如果您遇到保险理赔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电话:(同微信),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如果您遇到保险理赔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电话:,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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